㈠负责领导班子建设。承办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;指导市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、民主生活会;制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制度;调整、配备市管领导班子;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生活各项制度。
㈡负责党组织建设和管理。制定全市组织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;研究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;制定党建工作的有关制度,负责党员、党费管理和党员发展、党员统计工作;指导、协调党员培养、教育工作;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;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。
㈢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。负责全市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,制订和参与制订相关的重要政策、规定、制度,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推介;负责市管干部的培养、选拔、考察、任免、交流、轮岗、出国(境)、退(离)休审批;负责全市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;指导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全市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;负责干部培训、教育、知识分子管理和干部审查工作;负责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、干部统计工作;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查;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。
㈣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。
㈤承办资兴市委和郴州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